日本國債占GDP逾200%,穆迪昨日調降其債信評等,已是「後知
後覺」型,並不令人意外,但日本有許多情形與台灣類似,值得
我們加以深思。
日本國債幾乎都來自內債,今日惡果肇始於政客為討好選民,以
刺激經濟為名,採取擴張性財政政策,大手筆舉債,卻蓋出了許
多無用的公路或蚊子館,欠缺財政紀律,終至難以收拾。
日本政府的舉債雖多,但債務透明,其國債定義與國際相似,清
清楚楚對外表達。反觀我國,依照公共債務法定義,至100年底
中央政府未償債務餘額為4.9兆元,占前三年GNP平均數的37.3%
,但實際不止。
因為我國債定義比國際定義範圍少很多,包括特種基金舉債、自
償性債務、一年期以下短債、政府保證的社會保險、賒借等,都
不計算在內。
每當外界質疑我國債沈重時,政府往往以日本、美國等的舉債占
GDP比例都比台灣高來回應,並沾沾自喜地號稱「財政健全」,
但這只是政府「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依據審計部估算,假設未來沒有新增債務,光是償還這些舊債,
中央政府每年編預算償還650億,得花62年才還得清。如果以101
年編列償還940億元的新高點計算,仍得花52年才還得光。問題
是,每年都有2,000~3,000億元的新債,舉新債還舊債,何時可
還清,實遙遙無期。
若依歐盟馬斯垂克政府債務定義,把上述被我國公債法排除在外
的潛藏性債務加計進來,依據審計部「97年度中央政府決算審查
報告」已達19.7兆,約占GDP1.5倍,已與日本相去不遠。
展望未來,財政還要面對高齡化社會的嚴峻挑戰,我們應反躬自
省,切實改過,才能趨吉避兇。首先,務必要讓債務定義與國際
接軌,債務透明化,而非一味掩埋真相,只會延遲改革時機,就
像中國大陸高鐵相撞,就地埋火車頭,令外人感到啼笑皆非。
再者,不論面對何種經濟情勢,政府都要維持財政紀律。如同前
人不知道我輩會遇到百年金融海嘯,同樣的,我們也無法預見未
來可能會發生何種天災人禍的棘手問題,需要夠強的財政才能度
過難關,故需留下足夠的財政空間給未來的世代,才是合理的分
配。
2011-08-25 工商時報 王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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