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rce:拓墣產業研究所

Social、App、Cloud正逐步建構後PC產業、Source:拓墣產業研究所,2011/8

全球PC出貨量冠軍,去年才買下Plam的Web OS進軍平板機市場的HP,日前宣布有意出脫占公司營收近三成的個人電腦事業部門,震驚業界。HP的壯士斷腕,和Google天價收購Motorola Mobility事件,反映「後PC時代」已經正式在產業端發酵。類似這樣的企業重整還會持續下去,拓墣產業研究所美西研究中心協理尤克熙表示,「後PC」概念絕對不是複製原有PC成功模式,而是以破壞式創新來創造新的遊戲規則以及勝利方程式。在此真實涵義下,原有PC時代的勝利方程式將不可移轉至後PC時代,在Social、App、Cloud三角建構下,也意味著新的企業霸主Apple將接手江山,而網路梟雄如Google、Amazon將是最可敬的敵手。

四大徵兆 宣告PC走入末路

綜觀PC歷史,PC從發展初期至2000年,桌上型電腦一直是主導PC市場成敗的關鍵。1996年起隨著桌上型電腦進入低價化以及網際網路的興起,使得PC廠商飽受低毛利之苦,期望以「後PC」概念往新市場開發。可是隨著Intel積極開發低耗電處理器,使得PC市場從原本桌上型電腦時代逐步轉移至筆記型電腦時代,「後PC」的命運也隨之埋葬在筆記型電腦市場的洪流當中。一旦筆記型電腦都逃不過低價化的命運,則PC時代真的逐漸走入了後期。

基本上,PC時代後期已出現四大徵兆,分別是低價化效應瀰漫整體PC產業,無論是桌上型或者是筆記型電腦;其次,從產業的最上游至最下游,每個環節的成本都壓縮到極至;第三,Moore’s Law已經沒有幾年光景,Wintel不再能驅動PC成長;第四,PC每年出貨量不再以2位數字成長,而是變成常態的個位數字成長。從以上綜合判斷,PC產業真的走入了後期。也因為如此,許多新興產業開始進行相關卡位,接著「後PC」的崛起就成為必然的趨勢。

Wintel方程式破滅 供應鏈求垂直整合

過去PC時代的水平分工模式,是建立在Wintel架構以及硬體規格決定一切的營運模式之上。所以PC品牌廠商可以在自己擅場的領域上,尋求低成本的代工夥伴,建立與通路商的合作關係就能獲得相對的利益!可是在後PC時代,水平分工模式不再是勝利的保證,因為硬體工業設計是突顯品牌印象的代表、軟硬體整合成為產品滿意度的關鍵、應用程式商店與數位內容是差異化的服務、建立下一代雲的策略成為趨勢,這些重要因素都不是水平分工能夠達成的。

因此品牌廠商必須根據自己企業的特性建立一套新的產業價值鏈,除了製造與組裝之外,其他如:晶片設計、軟體平台、軟硬體整合以及最下游的服務都是自己建立。這將衝擊現有許多已經存在的品牌商,無論是PC廠商的HP、Dell、宏碁、聯想,或者是手機廠商的Nokia、Motorola、RIM等。一旦無法在後PC的洪流之中,尋求到適合自己企業的營運模式,則被沖走的可能性大增。

ICT產業典範轉移 PC廠轉型攻雲

拓墣表示,轉型不及的PC廠,現階段應趕緊緊抓軟體服務商機,包括應用程式商店(App Store)、社交媒體(Social Media)與雲端服務(Cloud Service),即將成為驅動後PC時代最為關鍵的三大應用趨勢。這三項應用服務未來隨著「後PC裝置與平台」逐漸到達定位之後,將讓原本PC時代以硬體規格定勝負的遊戲規則,逐步轉為這三項服務與其他陣營之間的差異化大戰。

例如Amazon於2011年3月宣佈推出Cloud Drive與Cloud Player之後,2011年5月Google就推出Music Beta版的音樂雲端服務,緊接著Apple於6月份WWDC宣佈於秋季推出iCloud服務。現在Motorola、HP、Dell、RIM、Samsung、Acer、HTC也正以購併企業的方式加入「雲」的行列。

浴火鳳凰 PC大廠轉型需大刀闊斧

拓墣認為,進入「後PC」時代,絕對不能以舊思維來思考企業戰略,必須要大刀闊斧的改變組織結構、創立軟體與創新服務部門為企業注入新活血,或者以快速購併方式強化後PC時代下的營運缺點。

例如Google根據網路搜尋與廣告的核心業者,佈局Android智慧型手機、平板機,以及Chromebook市場,期望提供Android Market、Web App Store、Google +、以及其他雲服務,來達到其後PC時代的佈局。Amazon則是利用開放式平台的Android與Windows,建立Amazon App Store,以及Cloud Drive、Cloud Player的服務,期望複製Kindle在電子書市場成功模式,於第四季推出自己品牌Android平板機,搶下非Apple陣營中的商機。

總之,企業在新竄起的「後PC時代」之下,都可根據自己的核心價值建立一套完整的後PC戰略。畢竟,在眾多營運模式之中,只要抓對一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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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cho S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