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隆電1/5表示,與美商蘋果(Apple)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訴訟案已和解,雙方並交互授權,美商蘋果公司支付500萬美金予義隆電,以今日新台幣兌美元收盤價30.266元計算,和解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5133萬元,貢獻EPS為0.36元,並將近期的財務報表中呈現。
雖然義隆電與蘋果達成和解,表面上蘋果支付500萬美金給義隆電,但據了解,以過去義隆電與新司(Synaptics)的和解案例來分析,義隆電與新思是相互支付權利金給對方。因此,以今日案例看來,義隆電也需支付權利金給蘋果,在財務上一來一往,義隆電並未獲利。不過,對深耕觸控技術已久的義隆電,在技術上卻是一大肯定。
義隆電是在2009年4月7日在美國北加州地方法院向美商蘋果(Apple)提出訴訟,控訴蘋果產品侵害本公司美國專利US 5,825,352及US 7,274,353。
蘋果於2009年7月1日反訴義隆電子產品侵害其專利US 5,764,218,US 7,495,659及US 6,933,929。
2010年5月25日蘋果公司撤回US 6,933,929專利之侵權主張。2010年4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啟動由義隆電所提出控訴蘋果產品侵害義隆美國專利US 5,825,352的調查,並於2011年6月30日因無侵權的認定而終止該調查。
義隆電表示,雙方簽署和解合約,撤銷在地方法院的主張,及將義隆電的US 5,825,352及US 7,274,353和蘋果公司之US 5,764,218及US 7,495,659專利交互授權。
義隆電強調,雙方和解條件是保密的,並將近期的財務報表中呈現美商蘋果公司所付500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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