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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華爾街日報周五報導,蘋果放寬數位內容在App Store銷售的規定,給予出版商和其他內容所有者更多決定權,這項改變自6月30日起生效。

     蘋果本項決定讓報章雜誌和視訊出版業者,在決定定價和將內容出售予蘋果裝置的使用者方面,擁有更大的自由空間。

     蘋果曾在2月份表示,內容供應商如欲在App Store銷售數位產品,必須支付蘋果30%的佣金,且在App Store銷售的內容必須與其他地方相同價格,或是提出更優惠的條件。

     出版商當時擔心,依照蘋果的規定可能無法從App Store獲利。據消息人士透露,蘋果此舉還引來美國反托拉斯主管機關的關切和調查。

     蘋果現在移除了定價限制,並放棄出版商的內容必須透過蘋果付費系統的規定,不過蘋果依然限制出版商不得提供使用者前往外部網站「購買」的按鈕或是連結。

     讀者依然可以在其他網站購買內容,只要不是經過App Store即可。

     蘋果發言人證實這項新的決策,但並未透露任何原因,該公司先前要求出版商必須在6月30日前達到蘋果的規定。

     蘋果雖然擁有逾35萬個應用程式,然該公司仍難以說服「時代雜誌」等重量級的媒體加入。擴大數位內容範圍對蘋果而言極其重要,該公司期望iPhone和iPad成為使用者閱讀新聞、書籍和觀賞視訊的主要途徑。

     在此同時,對手Google正以更誘人的條件向出版商招手,而亞馬遜也開設了Android應用程式商店,積極搶進數位內容版圖。

     舊金山互動教科書出版商Inkling執行長麥克寧對此則表示,在價格方面,「蘋果將給予出版商更多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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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cho S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