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能源局正式公告2015年《光伏發電建設實施方案》,新定2015年新增太陽能裝機目標將從原本的15GW大幅上調到17.8GW。此方案除對2014年未完工的專案提出追加管理外,也進一步放寬了分散式光伏發電的建設限制。

在分散式光伏方面,此方案解除屋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及「自發自用」的地面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的裝機容量規模限制,也取消2014年分散式光伏裝機地點的限制。在2015年方案中,目的為生態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扶貧開發等區域或專案開發都納入分散式光伏,發電範圍不再限於用戶所在地或附近,預期將能解決分散式光伏電站難以取得屋頂資源的問題。

除了地點與容量的放寬外,新方案也明確訂出動態管理機制與時間點,將按月監測、按季調整、年度考核,主要的考核時間點會落在4月、7月和10月:

  1. 4月底前,對於2014年符合規範但未完工的專案,若能及時完工者須強制完工,不合規範且來不及完工者將終止開發,同時須提出2015年的方案。
  2. 7月底前,就各地評估、衡量追加規模的可行性,建設進度快的地區將可增加裝機容量指標。
  3. 10月底前,對年度計畫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並網規模未達新增建設規模50%者,將調減下一年度規模指標。

雖然新方案明訂須於四月底前完成2014年專案收尾,但下游系統規劃仍需要時間。為了避免發生像去年一樣,第三季才集中展開建設導致最後無法達成目標的狀況,今年勢必得提前於五、六月開始啟動,才能達成年度目標。

TrendForce旗下綠能事業處EnergyTrend分析師高嘉熙表示,2014年中國模組產量達到到35GW,60%依賴出口。排名前十大企業產量占比56%,產能利用率達到接近90%;但模組製造規模小於500MW的廠商,產能利利用率卻僅達72%,明顯偏低。新方案大幅提高裝置容量上限,能立即解決中國模組因各國雙反出口量受阻、產能過剩所受之影響,然而對中國模組製造業在過去幾年大幅擴張,造成品質良莠不齊與殺價競爭的現象,卻無法隨之得到改善。可以預見未來體質健康、技術能力強的廠商,將是此政策最大受益者,而中國模組製造業也將會進入汰弱扶強,整併的一個新階段。

另一方面,從市場供應鏈庫存去化狀況來觀察,高嘉熙表示目前上游庫存去化速度不如預期,歐元與日圓相繼重貶,海外客戶下單交貨時間都有遞延,訂單能見度不高。下游廠商三月起採購動作已放緩,顯現下游接單狀況不如預期,多半保守看待四月接單狀況,使得整體供應鏈價格持續走跌。因此中國內需市場啟動可望帶動整體訂單回升,價格也能止跌回穩。

中國國家能源局3月16日下發了有關2015年太陽能發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2015年全國新增太陽能電站規模為17.8GW。

通知指出,鼓勵中國各地區優先建設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接入電網、單個專案容量不超過20MW且所發電量主要在並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分散式太陽能專案。單個集中式太陽能電站的建設規模原則上不小於30MW,可一次規劃、分期建設。而新能源示範城市(縣)和分散式太陽能發電示範區在已下達規模內的太陽能專案建成後,可向中國國家能源局申請追加建設規模指標。

 

此外,還將建設按月監測、按季調整,年度考核的動態管理機制。4月底前,對未將新增建設規模落實到具體專案的地區,其規模指標將視情況調劑到落實好的地區。7月底前,經綜合平衡後,對建設進度快的地區適度追加規模指標。10月底前,對年度計畫完成情況進行考核,併網規模未達新增建設規模50%的,調減下一年規模指標。第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太陽能發電建設實施方案。

 

2015年各地區太陽能發電建設實施方案

 

 

註:1.新增太陽能電站建設規模包括集中式太陽能電站和分散式太陽能電站

 

2.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及西藏在不發生棄光限電的前提下,不設建設規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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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cho S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