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英國專利局 (UKIPO) 公佈了一份全球物聯網專利調查報告,報告以專利公開數為主,顯示於2004至2013年的調查期間,全球物聯網專利公開數為21,956件、專利家族數9,860個、專利受讓人(Patent Assignees)7,238名及發明人17,756名。其中,大陸廠商中興通訊以擁有293個專利家族之公開專利成為全球物聯網專利的頭號申請人;韓國廠商LG及Samsung則分別以284及184個專利家族緊隨其後,排名第二及第三。這一份物聯網專利調查報告的鎂光燈焦點似乎都集中在中國大陸,除了中興通訊榮登頭號申請人寶座外,中國大陸也以38%占比,高居優先權國第一位。此外,選擇以中國作為優先權國的物聯網專利申請案在2009~2013年期間,年均成長達200%,是其他國家完全望塵莫及的,這些數據在在顯示了中國政府為了進入物聯網時代所付出的努力及決心。
物聯網專利的範疇
根據維基百科,「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縮寫IoT)是一個基於網際網路、傳統電信網等訊息承載體,讓所有能夠被獨立定址的普通物理對象實現互聯互通的網路。物聯網一般為無線網,而由於每個人周圍的設備可以達到1,000至5,000個,所以物聯網可能要包含500兆至1,000兆個物體。在物聯網上,每個人都可以應用電子標籤將真實的物體上網聯結,在物聯網上都可以查找出它們的具體位置。通過物聯網可以用中央電腦對機器、設備、人員進行集中管理、控制,也可以對家庭設備、汽車進行遙控,以及搜尋位置、防止物品被盜等。」
由於物聯網牽涉的技術範圍太廣,因此在分析物聯網專利之前,筆者先把物聯網涵蓋的技術範圍作一個簡單的整理。
根據前述維基百科對物聯網的描述,英國專利局的「The Internet of Things, A Patent Overview」報告將物聯網專利的調查集中在「智慧型聯網設備」之技術」及「智慧型自動辨識和連接」之技術。另外一份由美國LexInnova專利分析顧問公司提出的「Internet of Things, Patent Landscape Analysis」報告更詳盡的將目前已有專利的物聯網技術歸納出來,如表1所示。
表1. 物聯網技術項目及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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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類別 |
定義 |
通訊協定 |
管理通訊設備之間,交換資料之規則的規定。 |
資源管理 |
所管理的涵蓋像記憶體、處理器等資源分佈;及這些資源在一個系統中的各種運作。 |
多路傳輸方法 |
在一個分享的媒介工具中,將多重訊號與單一訊號結合的技術。 |
拓樸管理 |
所有構成的組件在網路中被連接或是被安排的方式。 |
無線電頻率協定 |
管理通訊設備間,使用無線電頻率訊號來進行資料交換之規定 |
基頻處理 |
無線電功能管理 (需要使用天線之無線電功能)。 |
路徑演算法 |
在為數眾多的記憶體及處理器之間區分指令的處理過程。 |
影像處理 |
在影像及圖像內容中執行不同操作的過程。 |
角色辨識 |
包括將影像、打字及印刷資訊轉換成機器編碼內容的技術。 |
錯誤修正 |
在傳輸之前整合已修改之資訊,讓資訊處理的後階段也能避免錯誤或扭曲的資訊。 |
資訊保全 |
避免未經授權存取資訊的技術。 |
資訊加密 |
在傳輸前進行資訊編碼,以解決資訊錯誤及保全問題的技術。 |
資訊取得 |
於特定儲存地點修復資料的技術。 |
控制系統 |
一組用來管理或是調節其他設備行為之器具。 |
電力管理 |
管理網路中不同設備之電力消耗狀況的技術。 |
回路 |
網狀的電子組件,用來接收特殊的操作。 |
感應器 |
將物理變化轉變為電子訊號的設備。 |
家庭自動化 |
各種家居活動的中央控制,例如溫度及燈光控制。 |
運輸 |
人、物件及貨物從一個地點移至另一個地點。 |
家居安全 |
特別為監控目的設計出來的解決方案,例如安全警示監控、及其他安全產品。 |
電子商務 |
透過電腦網路(網際網路)進行商品及服務交易 |
娛樂 |
吸引人們注意力及興趣的活動/設備 |
保健 |
診斷、治療、預防疾病和受傷、及預防其他身體及精神的損傷。 |
警示系統 |
在受到安全威脅時提醒用戶之系統。 |
測量/測試設備 |
用於測量特定參數、例如溫度或氣壓之設備。 |
資料來源:LexInnova,整理翻譯:李淑蓮
本篇中所提到的物聯網專利,基本上都脫離不了表1中的技術範疇。此外,在取樣的部分,UKIPO的調查報告除了涵蓋專利5大國(中國、美國、日本、韓國、EPO)外,尚包括了英國、法國IPO;以及WIPO (PCT)和ARIPO (African Regional Industry Property Organization)等國際專利組織之資訊。
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UKIPO的調查是以「專利家族」數而非「專利」數為基礎(註1),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些國際大廠由於全球化經營,一件專利很多時候都會申請多國專利,因此如果以專利數來計算,很容易會出現同一件專利重複計算的困擾;此外,假設是一件專利後續衍生出來不同的申請案,基本上創新技術是一樣的,也不該分開計算。下圖1是排名前20大的物聯網專利家族的申請人。
圖1. 物聯網專利家族申請人前20大 (統計期間:2004年 ~ 2013年)
圖片來源:UKIPO
從圖1的統計可見,大陸廠商中興通訊以近300個公開的專利家族位居榜首,緊隨其後的是韓國的LG及Samsung。中興通訊身為跨國的電信設備及系統大廠,其IoT專利家族有許多發明都是與機器設備之間的通訊傳輸(Machine-to-Machine, M2M)有關的,其他尚包括運載工具遙控技術、IoT保全 (例如辨識設備),及無線網路配置等。至於LG和Samsung的部分,則是偏重在數據傳輸及數據保存、及智慧家庭設備的部分 (例如可以手機操控之智慧型電視、洗衣機、空調設備….等等)。
圖1中的IoT前20大專利申請人中,中國廠商占了3名、韓國占了4名、美國占了6名;雖然中國廠商占的數量不是最多的,但由於中與通訊於2011 ~ 2013的3年期間,專利公開數大幅成長,因此排名也是大幅攀升。從下圖2「 IoT專利申請人之專利公開年份比例」中可見,除了中興通訊外,LG、Samsung、Song及Ericsson等也是如此。由於一個專利通常是在優先權日或送件日18個月之後才會公開,因此如果將公開期往前推的話,就可以推估以上所提到的廠商自2010年開始即大量申請IoT相關專利。
圖2. IoT專利申請人之專利公開年份比例
圖片來源:UKIPO
很明顯的,中國廠商在IoT專利數量上已占有領先的地位,圖3的「IoT專利之優先國別比例」圖可以佐證。通常在行銷全球的考量下,廠商的專利都會採多國申請策略;在多國申請的考量下,通常會以廠商本身所屬國家作為優先權國的比例較多。圖3顯示IoT專利之優先權國以中國大陸居首,占38%;美國及南韓分別以31%及11%排名二、三;又一次間接證明了中國廠商在IoT專利有相當可觀的數量。
另外一點值得注意的是,選擇中國、美國及韓國這三個地區作為優先權國的比例加起來超過75%,顯示這3個地區對有意佈局IoT的廠商來講,是很重要的兵家必爭之地。
圖3. IoT專利之優先權國別比例
圖片來源:UKIPO
技術分類以數據控制占比最高
從圖4的「IoT專利家族之IPC分類統計」圖中可見,IPC分類H04L29/08(與數據控制相關)之專利家族數占比最高,整體而言,排名前3項均是在H04L(數位資訊之傳輸)大項下之項目,也難怪在前20大IoT專利申請人中,通訊廠商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
圖4. IoT專利家族之IPC分類統計
圖片來源:UKIPO
表2. IoT專利家族之IPC分類之註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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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4L29/08 |
傳輸控制規程,例如數據鏈級控制規程 |
H04L12/28 |
以路徑構成為特徵,例如區域網路(LAN),廣域網路(WAN) |
H04L29/06 |
以協議為特徵者 |
G06F15/16 |
兩個或多個數字計算機之組合,其中每台至少具有一個運算器、一個程序器及一個暫存器,如用於數個程序之同時處理(特定輸出入介面電路見3/00;多程式裝置見9/46;一般數位資訊傳送見H04L;即電腦網路見H04L 12/00;選擇通訊網路見H04Q) |
G05B19/418 |
全面工廠控制,即集中控制多個機器,如直接或分散數據控制(DNC),彈性製造系統(FMS),整合製造系統(IMS),電腦整合製造(CIM) |
H04W84/18 |
自組織網路,例如特定網路或感測器網路 |
H04W4/00 |
服務或是設施特定用於無線網路者 |
G08C17/02 |
使用無線電線路 |
H04W72/04 |
無線資源分配 |
H04B7/26 |
至少其中之一係可移動者 |
圖5 IoT專利地圖 (以2004~2013公開之IoT專利繪製)
圖片來源:UKIPO
圖5的專利地圖顯示,技術最密集的一塊集中在左上角M2M相關的技術,由於M2M的技術可以使有線或無線的設備與同類型或不同類型的設備相互溝通、傳輸資料,因此應用相當廣泛,包括工業自動化、物流運輸及智慧城市等等,也難怪在廠商都集中在這一塊佈局。
註釋
註1: 專利家族( Patent Family )包括狹義與廣義兩種。狹義的專利家族,係指一件專利在不同國家申請的集合,例如我們先在美國申請一件專利,之後判斷相關技術或是產品可能行銷到日本、歐盟其他國家,而想要取得該技術創造在該國排他的權利,因此便前往該國或該地區申請專利。因此,相同專利發明內容(通常是以 claims 的判斷為主),在不同國家申請的組合即稱為狹義專利家族。廣義專利家族,則是指一件專利後續衍生的不同申請案,包括分割案(Division)、連續案(Continuation)與部分連續案( Continuation in Part, CIP )等。也就是同一技術發明(通常指 claim 所揭露的內容)揭露後,後續所持續衍生的不同的專利申請情況(其他不同保護範圍的 claims),因此同一技術創造後續所衍生其他發明,加上相關專利在其他國家所申請的專利組合,即是廣義的專利家族。(維基百科)
資料來源:北美智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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