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經營報》的報導,美國蘋果電腦公司在中國地區的「iPad商標侵權案」,稍早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敗訴後,中國各省級工商部門正準備行動,針對iPad商標侵權行為進行裁罰。第一張罰單是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開出,金額高達人民幣2.4億元(約台幣11.2億元)。

2000年時,唯冠科技旗下的一家公司,在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註冊了「iPad」為商標;隔年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國註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當時蘋果電腦完全沒有iPad平板電腦系列產品。等到2006年,蘋果電腦準備推出iPad時,發現這個商標權屬於唯冠所有,於是在英國提出「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的法律訴訟,但唯冠最後還是贏得官司。直到2009年,蘋果才與唯冠達成協議,唯冠將「iPad」的全球商標權以3.5萬英鎊轉讓給蘋果。

但後來唯冠表示,「iPad」的大陸商標權並不包含在上述的協議中,大陸「iPad」商標是深圳唯冠公司所有,結果導致蘋果電腦在中國並未合法擁有iPad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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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cho S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