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IHS iSupply 報告指出,隨著售價下跌,加上毛利不斷遭受侵蝕,2010~2015年全球主要的液晶電視(LCD TV)品牌業者都將加快其委外生產腳步,而此期間的液晶電視合約製造業務預計將增加一倍。
委外電子業務的兩大組成部分——電子製造服務(EMS)供應商,以及原始設計製造商(ODM)──預計到2015年可生產1.279億部液晶電視,而2010年是6,510萬台。2015年,EMS與ODM將佔總液晶電視產量的43.0%,2010年該數字是36.2%。


除了降低成本,IHS iSuppli也指出,品牌業者同樣可從委外中獲得其他好處。


首先,品牌業者可提升其資產靈活性。除了液晶電視製造廠以外,許多日本與韓國品牌廠商還涉足了液晶面板與模組製造等業務,但這些都需要大量資本支出和昂貴的管理費用。為了改善資產靈活性、減少員工數量並控制營運開支,這些OEM廠商運用合約製造商的比重也不斷提升。


其次是利用合約製造商來降低匯率波動所帶來的影響。特別是最近三年來,日圓升值了25%左右,這對日本品牌的出口業務造成沈重打擊,也迫使許多廠商利用ODM來降低液晶電視生產成本。


第三是可利用EMS與ODM的生產廠,協助OEM業者們在終端市場拓展業務,使其能夠獲得經濟規模並以較低成本在多個地點生產液晶電視。兩家最大的液晶電視合約製造商──鴻海與TPV,目前都在亞洲(主要是中國)、東歐和拉丁美洲等地大量生產液晶電視。


最後,越來越多的合約製造商可提供垂直整合的生產,這將帶來節省成本和精簡供應鏈等優勢。


在領先的日本品牌業者中,東芝(Toshiba)在委外方面最為積極。但索尼(Sony)在這方面的表現也相當積極,該公司2009年起展開了數次重組,出售了墨西哥和斯洛伐克的液晶工廠,並提高了液晶電視產業使用合約製造商的比重。


據IHS iSuppli公司之前所做的估計,2010年液晶電視委外生產所佔比重將從2009年的27.5%上升到35.1%。進一步的研究顯示,該比例在2010年達到了36.2%的歷史高點。索尼將製造設施出售給鴻海(富士康)的舉動推動了委外比例的上升。


IHS iSuppli分析師Jeffrey Wu表示,許多陷入困境的日本業者,包括索尼、夏普(Sharp)、松下(Panasonic)等,都可能進一步提高其對合約製造商的依賴程度,以確保其在液晶電視市場的競爭力。


上週,東芝將其墨西哥的液晶電視製造商出售給仁寶(Compal Electronics),以努力重塑其LCD供應鏈。同樣在上週,夏普和富士康宣佈將建立負責採購液晶電視面板和零組件的合資企業。


儘管經濟仍處於不景氣,但最近兩年來液晶電視產業持續增長,加劇了電視品牌廠商與合約製造商之間的競爭。然而,即使該產業維持增長,但價格依然下滑,導致利潤率下降,並促使品牌廠商擴大委外比重以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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