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於台灣時間今天凌晨首度承認,手機的電磁波「可能是」致癌的因子,使用手機與吸收汽車廢氣、鉛、福馬林屬於同樣的「致癌風險」(carcinogenic hazard)。
世衛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中心以來自14國的31名專家組成團隊,檢視既有的手機電磁波影響報告,得出的結論是有足夠證據顯示使用手機「有可能對人體致癌」,但是還需更長期的調查追蹤。
研究小組將手機歸為2B級致癌物,台大醫院家醫部主治醫師姚建安指出,這代表有相當的證據,但欠缺大規模的實驗驗證。WHO的宣布意味未來發展有待觀察,他提醒民眾勿驚慌,盡量縮短講手機時間。

專家指影響記憶

來源:北京科技報發布者: 北京科技報
時間:2011年6月14日18:59

在此之前,世衛說沒有證據顯示使用手機有致癌危險。去年發表的大型跨國研究報告卻顯示,用手機達10年以上的人,在腦部罹患神經膠質瘤(一種腦癌)的機率是常人的兩倍。 

美國CNN訪問的洛杉磯神經專家布雷克醫師說:「手機電磁波造成的影響,簡單來說就是類似微波爐對食物的作用,基本上就是烤你的腦。因此除造成腦瘤與癌症,還會對像是記憶與認知能力造成影響,因為手機靠近的就是我們掌管記憶的的顳葉。」 
衛生署發言人王哲超表示,目前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使用手機與癌症間的關係,衛生署會收集更多資料,作為癌症防治策略是否調整的參考。 

北京科技報:追問世衛“手機可能致癌”聲明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告訴《北京科技報》,手機可能致癌這一結論僅限於膠質瘤和聽覺神經瘤,對其他腫瘤還沒有充足的證據。
手機是否致癌? 作為全球50億用戶必備的通信工具,手機對健康的危險性一直爭論不休。
5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發布聲明,認定使用手機會增加罹患癌症的風險,並將手機使用等同於鉛、氯仿、汽車尾氣、咖啡和鹹菜,歸為“可能致癌”一類。
來自法國的回應
這個來自於法國里昂,由31名科學家組成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他們通過評估以往的研究資料,認為長期、高強度使用無線通信設備“可能導致”罹患神經膠質瘤。 神經膠質瘤是腦瘤的一種,屬惡性腫瘤。
為了證實這一結論,國際癌症研究中心還援引了一項針對以前手機使用者(截止於2004年)的研究。 該研究發現在平均使用手機10年以上、且每天通話超過30分鐘的人群中,罹患神經膠質瘤的風險增加了40%。
用手機真能致癌麼? 記者聯繫了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的博士庫爾特·斯特夫。 他告訴記者, 現在使用手機的人太多了,用戶希望知道到底有無風險。 這次的總體評價結果是,手機輻射可能和手機使用者得癌症有因果關係,手機屬於2B級,這個級別為“可能對人類致癌”。
斯特夫博士說,雖然目前這一結論僅限於膠質瘤和聽覺神經瘤,對其他腫瘤還沒有充足的證據。 但在此之前,人們應盡量使用免提設備、耳機或者發短信的方式,以減少手機對頭部的輻射。
他表示,報告發出以後,他們已經通過網絡了解了世界各地學者的回應。 最近,他們剛剛提交了一份簡明的總結報告,這份報告可能會發表在國際期刊上,期望進行更多的學術交流。
手機致癌引爭議
事實上,這並非國際癌症機構第一次做出的研究成果。 早在一年前,IARC花費2500萬美元,歷時十年做相關的研究,但最後以失敗告終。 而這次全新的評估結果同樣也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支持派認為,手機肯定會對大腦產生影響。 因為手機要實現通信功能就必須接收和發送強力的無線電波,在使用手機過程中,信號最強的天線恰恰離大腦最近,所以一定對人腦有負面影響。 英國《每日電訊報》就曾報導,有研究顯示,每天用手機通話超過一個半小時​​、持續十年的人,患腦癌機率更大。
反對派認為,手機輻射無害,因為它屬於非電離輻射,產生的熱效微乎其微,根本沒有產生使化學鍵斷裂的危險,和X射線帶來的電離輻射有著本質不同。 世界移動通信論壇秘書長麥克曾表示,過去20多年全球289項實驗,均未能找出手機輻射對人體有害的“罪證”。
手機致癌,證據不足
中科院上海微系統與信息技術研究所客座研究員狄國慶說,從理論上來講,手機輻射是有可能誘發癌症的。 當我們用手機打電話時,手機就會發射無線電波,這時,在手機周圍就會產生電磁輻射。 由於手機緊貼著耳朵,因此,必然會有部分電磁波悄悄進入我們的大腦。
根據物理學原理,當人體接受過多的電磁輻射時,會產生“熱效應”,具體表現為,由於體內分子受電磁波的影響,從而加速運動,體溫將升高。 “熱效應”可能破壞人體某些組織細胞,或者導致某些組織細胞變異,從而誘發腦部細胞發生癌變。
理論雖如此,而手機致癌之所以爭論不休,最大的原因是“證據不足”。 手機是否誘發癌症,一些國家的學術機構和國際組織,曾進行過多次大規模長期調查,但得出的結論大相徑庭。 有的機構認為,手機輻射同人類腦瘤發生率增多有直接關係,有的機構則稱,不能確定使用手機會引發腦瘤。
狄國慶說,現有的科學研究,大多數的結論,是基於對樣本進行追踪調查所得。 而由於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對電磁輻射的敏感度也不一樣,因此,調查選用的樣本不同、採用的方法不同,結論自然也就不同。 那些對電磁波極其敏感的人,手機誘發癌症的機率將大大增加。 不過,對樣本的追踪調查,只能證明手機輻射與癌症存在相關性,而不能證明手機輻射就能導致癌症。 而要證明手機輻射是癌症的致病因素,則鬚髮現手機輻射導致癌症的機理,也就是說,手機輻射通過什麼方式,誘發了癌症。 而這個機理,目前還沒有破解。
狄國慶說,國際上對手機致癌的研究,只不過十來年的時間,而作為手機擁有量位居世界第一的國家,我國都沒在這方面做過大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在就下“手機無害”的結論,為時尚早。
“面對潛在危險,我們是可以預防的。”狄國慶說,從政府的角度,要不就少建基站,要不就多建基站,越密越好。 因為基站建得越多,通信信號就會好,手機不用努力釋放信號,發射功率也越低。
從個人的角度,就是盡量少用手機打電話。 “我現在幾乎不怎麼用手機打電話,一般都是用座機,我在課堂上也跟學生說少打手機。一定要使用手機,最好用耳機,避免手機長時間接觸頭部,減少致病的風險。”狄國慶說。
手機立法防輻射
儘管手機危害問題長時間沒有定論,但在國際上已從立法角度要求對手機輻射量有明確標識。 2010年6月,美國舊金山市議會通過《手機輻射法》,規定該市手機零售商必須在手機店內標明並向顧客交代每款手機的輻射程度,違規者處以300美元罰款。 同年10月,法國衛生部發佈公報,要求商家從2011年4月起在所有銷售點公佈所售手機和其他無線電電子產品的輻射水平。
究竟手機是如何對人體造成輻射呢? 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生物、能源與環境研究所電磁環境研究室主任武彤告訴記者,手機是通過發射無線電波,利用地面基站的接收中轉,從而實現語音和數據通信。 這種被稱作射頻能量的電磁波在傳輸中,或多或少被人體吸收,會對器官組織造成傷害。 目前,國際上,用SAR值即比吸收率來對手機輻射進行量化和測量,鑑定手機輻射對人體的影響是否符合標準。 這一數值規定了手機對人體每單位千克允許吸收的輻射量的最高值。 在美國,手機在出廠前輻射SAR值標準為1.6瓦特/千克、歐洲標準為2.0瓦特/千克。
武彤說,我國從2008年8月1日,也發布了“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國家標準,規定了靠近人體頭部使用,能發射電磁波的移動電話的電磁輻射公眾頭部暴露限值。 標準中規定SAR值不能超過2.0瓦特/千克,與歐洲標準相同。 一般國內正規企業生產的手機都能達到這一標準。
不過,據悉,在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網站上,提供了市場上主要手機的輻射量數據,消費者可以隨時登錄網站查詢自己的手機是否合格。 並且國外很多手機也會將輻射強度標在手機或者說明書上,而中國目前還沒有這個舉措。

WHO和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共同發佈的報告將射頻電磁場列為可能讓人類致癌的類別,而罹患惡性腦腫瘤──神經膠質瘤的風險增加或許和無線電話的使用有關。(點此下載完整報告的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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