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訪問法國,在會見法國總理歐蘭德時,宣布中國政府已制定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INDC)文獻,並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募書處提交。內容除提到中國的國際責任與碳排放量規劃外,也提及將達成2020年安裝100GW太陽能的目標。

INDC於2013年的華沙氣候大會上提出,且在2014年利馬氣候大會上達成協議,UNFCCC締約國各國需在2015年底的巴黎氣候大會前提交各自的INDC。遞交完成後,大會會評估各國的自主貢獻是否能達成升溫壓制在2℃的目標,並制定延續《京都議定書》、用於2020年之後的新國際氣候制度。

李克強表示,中國政府根據國情、發展階段、永續戰略和國際責任,制定了到2030年的行動目標。此外,中國也將主動適應氣候變化,在抵禦風險、預測預警、防災減災等方面有所進步。

歐盟、美國已接連在今年三月遞交INDC,全球三大碳排地區都提出了各自的INDC。歐盟計畫2030年的碳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40%、美國提出2025年時比2005年減排26-28%。中國的碳排放量佔全球1/4之多,使中國減排行動備受國際矚目。

預案重點摘要

一、具體行動目標:

  1. 2020年時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時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15%,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13億立方公尺。積極推動《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等相關政策,加速調整產業結構與能源結構,大力推行節能減碳與生態建設。
  2. 2030年時,二氧化碳碳排到達峰值(爭取提前達成);國內生產總二氧化碳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性能源佔20%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公尺。同時,因應氣候變遷,在農、林、水資源等重點領域,以及城市、沿海地帶、生態脆弱地帶等地區形成有效的風險預測和防禦機制。

二、政策與措施:從體制機制、生產方式、消費模式、經濟政策、科技創新、國際合作等方面切入進行。

  1. 其中,在建構低碳能源體系方面,2020年時目標天然氣佔一次性能源消費比重達10%、加速風、光、水、地熱發電。2020年時,風電裝機量目標200GW、太陽能裝機量目標100GW、地熱利用規模5000萬噸標煤,同時加強發展分散式能源以及智慧電網建設。
  2. 此外,建築與交通領域排放,以推行綠建築與新能源汽車為主要方針。2020年時,目標城市內新建綠建築比例達50%;大城市中的公共交通運輸佔30%,且以新能源車船為主。
  3. 資金與政策方面,將落實新能源發展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太陽能、風力、水力等再生能源發電之定價、上網與採購機制。建立完善的信貸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拓展信貸業務,發行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

三、對2015巴黎氣候大會談判協議之意見: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各自能力原則,達成有效且具一致性的協商協議。資金及技術開發方面須依照公約只是進行,且呼籲2015年的協議應具法律約束力。

預案全文《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文件

Source:Energy Tr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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