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瑞典的通訊技術暨服務供應商愛立信(Ericsson)宣布已與蘋果(Apple)就雙方的專利爭議達成和解。雙方化敵為友,同意終止彼此在全球的專利訴訟,並簽署7年的合作協議,愛立信與蘋果將交叉授權彼此所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SEPs),涵蓋與GSM、UMTG及LTE相關的標準,以及其他非SEPs的通信專利交叉授權,同時也將在多個技術領域上合作,包括:5G標準開發、既有無線網路與影片流量網路的最佳化等技術。

圖一、蘋果與愛立信的專利和解 將展開5G合作

雙方專利訴訟糾紛,起因於蘋果原是愛立信的專利授權用戶,每年向Ericsson繳付專利使用費,但授權合約到2015年1月到期後,雙方續約的授權費用沒談攏的狀況下,蘋果先行在2015年2月向美國德州法院控告Ericsson索取過高的專利費用,而Ericsson則不甘示弱地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美國地方法院、德國、英國與荷蘭等地提告蘋果侵權,要求蘋果支付專利授權金。

愛立信預計今年(2015),該公司的智慧財產授權業務將帶來130~140億瑞典克朗的收益,含此次蘋果和解所獲得的專利授權費以及其他公司支付授權金在內。

從法律面來看,Ericsson的標準必要專利難以取得過去高額的授權金,加上基於公眾利益,Ericsson也難以取得禁制令來禁售蘋果商品。

從競合關係來看,蘋果處於消費產品終端業者,MacBook、iPhone、iPad及iWatch系列服務全部須與通信業者技術合作,Ericsson早已放棄手機業務專注於通信標準技術及硬體開發。進入物聯網時代,蘋果與Ericsson雙方進行合作拚產業鏈創新整合,以無形專利技術組合形成優勢,鞏固未來物聯網地位,同時也通過專利組合遏止競爭對手發展。(622字;圖1)

資料來源:科技產業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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